海峡都市报
中文名称:海峡都市报
报刊类别:时事新闻
主管单位:福建日报社
主办单位:福建日报社
编辑单位:海峡都市报社
创刊时间:1997年10月1日
出版地区:福州市
出版周期:日报
国内刊号:CN35-0059
登报级别:福建省级报纸登报
1、启示公告类:
债权转让公告、催告函、催收公告、解除劳动合同公告、道歉声明、维权公告、上市公告、拍卖公告、资产清算公告、业绩预告公告、通知债权人公告、变更公告、开业公告、资产重组公告、业绩预告修正公告、提示性公告、招募公告、召开股东会议通知、会议公告、进展公告、停牌公告、注销公告、减资公告、清算公告、开业公告、合并公告、娱乐场所公告、金融行业开业公告、迁址公告、拍卖公告、招标公告、迁坟公告、寻车启示、身份证冒用声明等各类声明、启示、公告等各类声明、启示、通知公告。
2、遗失声明类:
营业执照遗失声明、税务登记证遗失声明、银行开户许可证遗失声明、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、IC卡及数字证书遗失声明 、公章遗失声明、财务章遗失声明、法人章遗失声明、社保登记证遗失声明、各类发票遗失声明 、身份证遗失声明、会计证遗失声明、毕业证遗失声明、报到证遗失声明、导游证遗失声明、教师证遗失声明、警察证遗失声明、工作证遗失声明、房屋所有权证遗失声明、北京市公有住宅租赁合同遗失声明、车辆购置税遗失声明、保险代理人资格证书遗失声明、银钱收据遗失声明、卫生许可证遗失声明、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遗失声明、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遗失声明、车辆合格证书遗失声明,房地产经纪人证遗失声明、记者证、护照、建筑师证、医师资格证、医师执业证、导游证、保险公司收款凭证、海运提单、保险兼代理业务许可证、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各类证件遗失声明。
简介
《海峡都市报》是1997年福建日报社出版的报刊,是福建省第一张面向全省的综合性都市生活报,每日出版。
影响
《海峡都市报》强调信息性、服务性、可读性、时效性、权威性。每天提供给广大市民以大量各类有用的、感兴趣的信息。《海峡都市报》及时、迅速地报道以福州、厦门和泉州等城市为重点的当日全省新闻,全国乃至国际最新的重大新闻。《海峡都市报》通过全心全意地替市民分忧、为政府解难,通过切实有效的舆论监督、反映市民要求,组织策划各类社会活动,从而在广大市民中树立权威的亲民形象。
荣誉
《海峡都市报》自办发行,覆盖全省城镇,以福州、泉州、厦门、莆田、漳州等发达城市为主要发行对象,每天发行50万份以上。《海峡都市报》设有40多个发行站、3000多个零售网点,拥有一支近2000人的发行队伍。
《海峡都市报》广告实行开放、公平、充满赢利空间的代理制,2000年以来已成为福建市场广告投放主媒体,2006年广告收入超过2亿,成为全省单一媒体广告营收第一。
组织
《海峡都市报》下设省内新闻中心、省外新闻中心、专副刊采编中心、闽南采编中心、通联部、出版及电子管理中心、经营管理中心、广告中心、综合管理部、发行部,并在泉州设有闽南分社,在厦门、漳州、莆田等地设立记者站。闽南分社拥有独立刊号。
版面
《海峡都市报》版面设有要闻版、福建新闻版、福州新闻版、福州社会版、闽南要闻版、股市版、体育版、文娱新闻版、台湾新闻版、国内新闻版、国际新闻版、特别报道版,以及着力于新闻纵深报道新闻周刊"、"金三角",还有"房产周刊"、"生活周刊"、"时尚周刊"、"财富周刊"、"教育周刊"、"文化周刊"、"科技周刊"等服务性强、内容精彩的各类专刊。版面从创刊时的4开8版扩为日均45版以上。
职能
自创刊以来,《海峡都市报》坚持全心全意为市民服务的办报宗旨,做市民的忠实公仆,为政府分忧,替市民解难,努力成为沟通人民群众与党和政府密切联系的桥梁。《海峡都市报》已成为全省最有影响力的媒体,发行量、零售量、自费订阅率、城区发行密度等代表媒体影响力的重要指标均居首位,一如阳光、空气,《海峡都市报》成为了市民生活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。